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秘〔2009〕25号
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和 政府收支分类、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等 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医教和行政事业等单位:
温家宝总理2009年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并确定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这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前,为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而加快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财政部印发了《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并发布了《关于中央单位2009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这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和财务管理与财会人员全面掌握财政改革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适时准确地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协会决定组织举办本专题培训。现将培训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出具体安排,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工作。
附件:一、培训班工作方案
二、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章)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培训方案下载 ·报名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