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办非企业学校(幼儿园) 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4〕27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配套新法新政的要求,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进行全流程财税监管,落实非营利性的法定要求,重点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审计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财务税务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经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举办民办非企业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北京中诚国润技术有限公司 二、培训内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解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审计问题及整改措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年检中财务方面要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票据规范使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关联交易案例分析及风险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全业务流程财务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解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税务合规实务;金税四期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影响;食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交流讨论。 三、培训对象 各财政、教育主管单位人员;各民办非企业(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学校、学院、大学等)单位负责人、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相关人员;各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教育集团等单位财务人员,各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单位财务人员。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民政部社会组织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有关专家授课。 五、培训地点和时间 第一期:厦门市(2024年4月17日-20日) 17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重庆市(2024年5月21日-24日) 21日全天报到 第三期:昆明市(2024年6月18日-21日) 18日全天报到 第四期:大连市(2024年7月23日-26日) 23日全天报到 第五期:贵阳市(2024年8月14日-17日) 14日全天报到 第六期:成都市(2024年9月24日-27日) 24日全天报到 第七期:武汉市(2024年10月16日-19日)16日全天报到 第八期:南京市(2024年11月5日-9日) 5日全天报到 第九期:海口市(2024年12月3日-6日) 3日全天报到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线下2980元/人,线上1980元/人;参加线下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训人员于培训班开班前五天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010-8937298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3269588018@126.com,以便开具发票。 汇款方式:户 名:北京中诚国润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房山支行良乡支行 账 号:0200 2637 0920 0068 635 七、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好报名表(请见附件)后传真至010-89372988或发送邮件至13269588018@126.com。 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在报到前7日内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培训地点、日程安排、会务事宜等。 联系人: 贺老师 咨询电话:010-89372988 13269588018(同微信) 010-88191871(中总协培训部) 传真号码:010-89372988 邮箱:13269588018@126.com 八、培训证书 参训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可在培训班结束后登录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官网(www.cacfo.com),进入“培训工作”或“公共服务”栏目,点击“培训证书”,输入本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即可下载打印电子《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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