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实践与操作” “财务数字化与智能财务建设”专题研讨培训的通知 中总秘〔2024〕39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各企事业及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数据资产入表和估值的相关要求,标志着我国进入“数据资产”时代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数据治理,准确掌握数据资产入表和估值的相关要求,赋能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催生新的业务和价值增长点。 随着数字经济的加快发展,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各行各业关注和发展的重点。国资委在召开中央企业财务工作会上强调,要顺应智能变革趋势,以司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财务数智化转型。作为企业核心的财务管理,需要运用新一代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更好地推动单位财务、资金、税务流程和管理变革,推动业财融合、以财务助力业务的创新发展。建立并不断提升智能化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卓越的司库体系,健全智能化的税务管理体系,培养适应数智化时代的财会队伍,盘活数据资产,让财务成为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先行者和突破口,让财务更具价值创造能力、战略支撑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帮助成就数字企业、智慧企业是当前财务面临的紧迫任务。 为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数据资产治理,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挖掘、分析、运用数据资产,掌握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估值的相关内容,帮助企事业单位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搭建智能财务体系,构建支撑单位发展的、顺应数字化智能化趋势的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赋能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联合举办“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实践与操作”“财务数字化与智能财务建设”专题研讨培训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1.工作方案 2.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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