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慈善组织(基金会) 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4〕23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慈善组织(基金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和财务风险防范水平,推动慈善组织(基金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经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举办慈善组织(基金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北京中诚国润技术有限公司 二、培训内容 新修改的《慈善法》及基金会相关政策法规解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操作实务》;慈善组织的会计核算、税收优惠政策;慈善项目财务管理与评估;慈善组织年报年检业务知识;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审计知识;慈善组织筹款和运营实务及案例;慈善组织基金保值增值与理财实务;慈善信托财务处理与风险控制;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经验交流。 三、培训对象 各慈善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管理机构)单位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各慈善总会/联合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出纳人员。各信托公司负责慈善信托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师资 邀请民政部社会组织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有关专家授课。 五、培训地点和时间 第一期:杭州市(2024年3月5日-8日) 5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腾冲市(2024年4月9日-12日) 9日全天报到 第三期:贵阳市(2024年6月4日-7日) 4日全天报到 第四期:青岛市(2024年7月9日-12日) 9日全天报到 第五期:厦门市(2024年9月9日-12日) 9日全天报到 第六期:武汉市(2024年10月15日-18日) 15日全天报到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训人员于培训班开班前五天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010-8937298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3269588018@126.com,以便开具发票。 汇款方式:户 名:北京中诚国润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房山支行良乡支行 账 号:0200 2637 0920 0068 635 七、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好报名表(请见附件)后传真至010-89372988或发送邮件至13269588018@126.com。 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在报到前7日内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培训地点、日程安排、会务事宜等。 联系人: 贺老师 咨询电话:010-89372988 13269588018(同微信) 010-88191871(中总协培训部) 传真号码: 010-89372988 邮箱:13269588018@126.com 八、培训证书 参训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可在培训班结束后登录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官网(www.cacfo.com),进入“培训工作”或“公共服务”栏目,点击“培训证书”,输入本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即可下载打印电子《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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