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数据资产入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3〕101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各企事业及有关单位: 8月2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数据资产入表实质性落地,对完善企业数据要素会计核算,盘活数据资产价值,打造企业新的价值增值点,提升企业数字竞争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为探索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机制,促进企业准确执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规范数据资产确认、评估、计量、披露相关会计处理,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解决实操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财会人员综合业务水平,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和需求,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决定举办第二期数据资产入表专题培训班。 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1.第二期数据资产入表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 2.第二期数据资产入表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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