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度中国 总会计师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中总协〔2023〕3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南京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为促进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升单位运营管理和价值创造力,推动我国总会计师事业发展,繁荣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经营及决策的水平和履职能力,应广大会员单位和会员的积极要求,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论文征集活动。 一、论文范围 1.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包括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管理合伙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等下同)、高校和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及中总协会员等撰写并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2.自2021年1月至本次征文截止上报日前,由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论文评选活动而撰写的论文。 二、论文要求 论文应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和应用指引的要求,围绕服务财政工作、服务总会计师事业发展,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重点对总会计师队伍建设、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及管理会计工具的实践应用等进行研究和探讨。 三、论文推荐程序 符合上述范围的论文,由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或分会归口进行初步评选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连同所推荐论文的打印稿、摘要及其电子文档一式6份在2023年8月底前报至中总协(同一作者只可推荐一篇,下同)。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分会拟推荐的论文,请标明“首选”、“次选”、“三选”等字样,以便于评审参考。 尚未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的地区或系统的申报人员及高校科研单位人员,直接加入中总协的会员单位的总会计师或个人会员,可将符合上述范围的论文在填写自荐表(见附件二)后连同其打印稿6份、摘要和电子文档在2023年8月底前直接报至中总协。 已经发表的参评论文,须将刊载该论文刊物的封面或报头以及目录或版面中有关部分的复印件一并寄上。已获其他奖项的参评论文,请提供有关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四、论文格式要求 1.篇幅1万字以内。 2.论文结构包括:标题(30字以内),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 3.正文: 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内容分段编排(不排章节),按一、(一)、1、(1)、依次进行排序。 4.按word格式输入。 5.注明作者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五、论文征集的方式 1.论文的初评工作由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组织进行,因所属地区或系统没有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等原因直接寄至中总协的自荐论文,其初评工作由中总协秘书处组织进行。 2.中总协秘书处对各地方协会、分会通过初评的论文及直接报送的论文进行要件审核。要件审核合格的参评论文,由中总协秘书处进行统一编号,交评审委员会复评。 3.经评审委员会复评后,按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评出一、二、三等50篇以内。根据情况,酌情调整。 4.参与研讨交流论文报协会批准后公布,并结集出版,对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协会有使用成果的权利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推荐。 六、论文征集工作组织 搞好中国总会计师论文征集工作,对加强我国总会计师理论工作和学术交流,提高总会计师的科学履职能力,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推广管理会计工具的实践与应用,加强总会计师队伍建设,扩大中国总会计师的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成立2023年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论文征集审核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协会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部分专家以及财政部具有专业能力退休领导干部组成。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总会计师参加本次论文征集活动,做好论文的推荐工作。协会将根据各单位所推荐论文的数量、质量情况,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22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1889、88191892、88191888 联系人:宋老师、郭老师 电子信箱:kyzx@cacfo.com 附件: 1.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中国总会计师论文征集推荐表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中国总会计师论文征集自荐表 3.论文成果使用声明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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