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实务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3〕18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各保险公司: 2023年是保险公司贯彻落实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关键一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将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步上市企业率先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文),保险公司还将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第22号、第23号、第24号、第37号)。因此,抓好新准则落地实施,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质效,已成为当前保险公司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帮助保险公司准确把握新准则内容要点,全方位创新财务管理新思路,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破解新发展阶段财务管理疑难点问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决定举办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实务专题培训班。 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1.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实务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 2.新准则下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实务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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