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召开《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 准则第1号和第2号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的通知(中总协[2022]7号),为做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我会于5月8日组织召开了线上座谈会。 本次会议由协会常务副会长俞乐平主持。会议邀请了高校代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方恺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董望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蔡海静教授;中介机构代表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颖玲博士;企业代表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吴东明,京信通信集团副总裁霍欣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汪利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浙江公司副总会计师吕向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王珂,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竹青,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务总监何媚媚;金融机构代表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高级研究员、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原行长宋伟农,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公司部总经理张立,杭州银行公司金融部绿色金融部经理助理刘慧等。
会上,吕向红介绍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公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和第2号征求意见稿》与气候信息披露相关国际机构公布报告框架所遵循原则、信息质量特征进行比较,并引入了本次座谈会需讨论的相关问题。 与会各位学者和专家,均分享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及所处行业、自身企业的实践,并对征求意见稿所涉的相关准则内容、行业披露及给企业转型带来影响等提出了真知灼见。 原定计划晚上一个半小时的座谈会,因与会人员热情的交流,直至22点才在意犹未尽中结束。座谈会上大家围绕主题,以所涉的不同行业和专业的视角提出了很多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有的还向协会提供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协会将组织专人进行整理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材料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协会秘书处徐淑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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