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金税四期下国有企业纳税自查系统方案 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22〕17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指出,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这意味着社保入税、银税互通,税收稽查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科学,对国有企业“税、账、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帮助国有企业准确了解“金税四期”系统,全方位把握金税四期变化及应对策略,提高纳税自查和风险防范水平,同时也为了总结交流各地区各单位纳税工作实践经验,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反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决定举办金税四期下国有企业纳税自查系统方案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 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 1、金税四期下国有企业纳税自查系统方案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 2、金税四期下国有企业纳税自查系统方案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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