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
中总协代[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总秘 [2017] 60号)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2021年1月至6月,共有300余家企业提出申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82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标准。同时对2018-2020年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的企业进行复审。 现将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及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5天,若有异议请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佳红 吴诗雨 联系电话:010-8819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附件1: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 附件2: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复审结果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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