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税务会计师证书定期签注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总秘[2020]119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各机构,各持证人员: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项目培训发展实际,税务会计师项目证书自2021年起实行免费电子签注。为方便持证人员按期完成继续教育并申请电子签注,现印发新的《税务会计师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
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会计师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