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29日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考试 防疫相关事项的进一步补充通知 中总秘 [2020]97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试点机构,各应考人员: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为确保 2020年11月29日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考试(以下简称“本次考试”)顺利举行,现就本次考试防疫措施等相关事项进一步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河北地区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1月23日(含)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凭报告进入考场,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根据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南京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需关注公众号提交健康码(微信搜索“泰斯特测评”通过公众号或者点击http://5.80dp.cn/m/login.aspx使用本人任意场次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健康问卷并上传本人当时苏康码截图,考试编排后通知考生自行上传健康码)。 三、北京地区及黑龙江地区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不需要提供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其他防疫措施按《关于2020年11月29日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考试防疫等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总秘[2020 ]96号)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