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项目 师资培训的通知 中总秘〔2020〕88号
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开展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项目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具备一定管理会计专业能力水平的中层财务管理人员,为加快推动我国广大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该项目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师资建设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总协决定组织开展该项目2020年度师资培训工作,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师资共享,提高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项目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学员培训质量,为我国管理会计事业发展贡献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要求 1、整体安排。根据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项目发展规划,2020年度师资培训工作将于本年度11月中旬前完成。 2、实施范围。本次师资培训工作主要面对管理会计师(中级)专业能力项目各授权机构现有师资。 3、参训师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取得财经、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内大专院校讲师以上职称;或取得以上学历,且具有我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会计、审计类高级职称,及财税领域教学2年以上授课经历; 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影响力; ④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授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启发引导学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⑤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预报名工作。预报名工作由中总协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推荐,由报名教师本人填写《管理会计师(中级)师资培训报名表》(见附件)。 5、报名审核工作。报名审核工作由中总协培训部负责。遵循“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培训部按照参训师资条件进行遴选,报协会领导审核。 6、班额控制。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培训经费 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按照3600元/科/人的费用标准缴纳培训费(含住宿及餐食),原则上1位教师只可报名1门课程(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门)。培训经费用于培训课程开发、师资聘请、培训设备场地、培训资料等开支。 四、培训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2、培训地点:天津、上海、厦门。 3、培训方式:面授形式,每科目培训1天半,12学时。 4、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 | 主讲人 | 时间 | 地点 | 《风险管理》 | 刘志远 | 2020年11月8日至9日 | 天津 | 《决策分析》 | 潘 飞 | 2020年11月9日至10日 | 上海 | 《绩效管理》 | 吕长江 | 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 | 上海 | 《责任会计》 | 郭晓梅 | 2020年11月9日至10日 | 厦门 |
5、师资培训有关落实工作,由中总协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承办。 五、评估验收及师资管理 1、培训验收。在课程结束后10天内,参训教师须提交一份对参训课程的学习体会,内容包括对所学课程的理解,以及今后自己对该课程教学开展的计划或本人主讲课程的PPT。 2、师资管理。通过培训验收的教师,由中总协颁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授课教师结业证书。 3、教学评估。由中总协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师资进行考评,要求学员填写统一的师资教学评估表反馈中总协综合项目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每年度可评出项目优秀师资若干名,并纳入中总协该项目师资推荐名单。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风险管理》(天津) 联系人: 高 娟 联系电话:15801268783 2、《决策分析》和《绩效管理》(上海) 联系人:王兴宇 联系电话:15800582810 3、《责任会计》(厦门) 联系人:叶 芳 联系电话:15811538747 附件:管理会计师(中级)师资培训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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