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总协《“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 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中总协[2019]44号
各“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 为便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做好“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 (以下简称平台单位)服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运行的补充要点通知如下: 1、各平台单位根据《“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总协[2019]42号文),年初提出工作计划,组织平台运行。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科研部是各平台单位的服务部门,为各平台单位的良好运行和充分交流搞好服务工作。 3、各平台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平台项目实际负责人以及协同创新的专家学者,建立微信群进行互动交流。平台单位以及对口指导专家,对创新工作需要讨论和值得总结的议题或具体做法可以通过微信群进行交流,对创新实务及理论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互动。 4、中总协一般在每年4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请各平台单位对上年工作总结、本年计划等内容进行交流。 5、中总协科研部每年年底根据各平台单位的工作情况,提交实践创新平台年度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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