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 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总协[2019] 42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南京代表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强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发掘并培育中国原创性管理会计实务,为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实务提供工作质量规范和理论指导,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开展“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创建工作。 为规范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的遴选、授牌、管理工作,制定《“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管理会计实践创新平台”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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