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建议名单公示的通知 中总秘〔2019〕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落实财政部关于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开展了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工作。经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委会评审,确定21人入围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建议名单。 按照《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办法(暂行)》,现对21名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反馈中总协秘书处。 电话/传真:010-88191870,联系人:何灵 电子邮箱:huiyuanbu@cacfo.com 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0室 邮编:100142 附件:首批特级管理会计师建议名单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章) 二O一九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