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税务会计师(高级)专业资格
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总秘[2016] 20 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项目授权机构: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及财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按照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为依托,着眼于我国市场经济对财税人才的新需求,通过对财会人员和相关税务工作者有针对性地进行税务会计的专业培训,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税务会计高级人才。
税务会计师(高级)是以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政策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系统、全面的为企业战略决策服务,对企业国际国内涉税业务做出精准的税务判断,并提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为企业战略决策者提供参考,以及承办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财税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专业人才。
为推进管理会计人才体系建设,做好税务会计师(高级)相关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税务会计师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和项目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税务会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见税务会计师项目网站www.chinactac.org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