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总协〔2014〕21 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
分会,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当前我国管理会计已经有了不少探索和成功经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发展管理会计的呼声也很迫切。但是,我国管理会计存在理论体系缺乏、工具方法本土化改造不足、管理会计人才匮乏、信息化支撑不足等问题,影响了管理会计的发展。为促进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二、活动目标
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是系统整合管理会计理论研究资源、总结提炼实践做法经验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次活动,促进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完善,提高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提升其价值创造力,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
三、组织单位
主办: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承办: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
四、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及会员,鼓励社会其他人员积极参与。
五、征集要求
1. 由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负责典型案例的初选工作,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动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并推荐上报三个以上典型案例。
尚未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的地区或系统的申报单位及高校科研单位人员,直接加入我会的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可将符合甄选要求的案例直接上交至总会计师协会,由我会秘书处组织进行案例初选工作。
2.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体现个性化、创新性,本次案例征集不发布案例模版。建议各单位在总结撰写案例过程中参考境外权威机构和国内高校的经验。
3.初选案例上报之后,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初选的案例进行统一编号,编辑索引目录,建立链接,发布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会员可根据权限登录阅读。协会还将依托专家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力量进行评审,选出优秀管理会计案例,经专家点评后,录入案例库并编辑出版。
4、协会有使用征集案例成果的权力。
六、案例要求
1.案例原则
本次上报案例按照成本管理、全面预算、业绩考核等方面进行指导分类,具体原则如下:
(1)客观性。案例必须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2)典型性。案例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反映管理会计方面的方法和经验等。
(3)启发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
2.案例结构
推荐案例按照“案例名、正文、评析、附录”的顺序编写,其中:
(1)“案例名”指本案例的名称,一般以案例本身的事件为名,可以适当的填加副标题;
(2)“正文”就是案例的主题,一般应包括案例的背景、原则、影响、特点、实施的方法及经验等;
(3)“评析”是指用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对管理行为和方式进行分析,解析管理启示;
(4)“附录”的内容包括对正文的主体需要补充和解释说明的资料。例如:管理会计实施过程中运用的各项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声明”,对所征集的案例内容是否在其它刊物发表作出说明,未声明者视同未发表作品,文责自负。
3.案例格式
(1)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
(2)案例按照word格式输入,附录中的相关的数据可以运用Excel格式。
(3)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上交案例时请将电子稿和两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分别发送到专门的邮箱和地址。
(4)注明案例信息:省份、分会、会员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七、征集时间
案例征集时间截止本年十月底。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22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1888、88191897
电子邮箱:keyanbu@cacfo.com
活动联系人:贝韵佳、李星星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