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总协〔2012〕21号
关于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理事:
兹定于2012年4月6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主要议程是:审议《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业务主管部门的议案》。
请各位理事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可直接修改在原稿上,也可另附意见。意见及修改稿请于4月12日前寄回协会秘书处。如无回复意见,视为同意。审议结果届时函告各位理事。
附件: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变更业务主管部门的议案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