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 [2006] 18号
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部分调整的议案》的决议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部分调整的议案》的报告,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增强活力和凝聚力,适应协会的发展和自身建设,对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的部分调整,很有必要。会议一致通过对现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进行部分调整议案。
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部分调整的议案》见附件。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部分调整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