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畅享杯”全国财会技能大赛(高职组)的通知
中总秘[2018]44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引领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按照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在高职学校中开展会计职业能力测评的通知》【财指委〔2018〕1号】文件的要求,2018年100所高职院校开展试点测评工作。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展示职业教育成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定于2018年12月份举办2018年“畅享杯”全国财会技能大赛(高职组)。
一、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承办单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 竞赛内容
本届大赛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设置出纳、会计、税务会计三个岗位。
出纳岗位根据企业制度及支付结算政策完成审核资金、费用票据,运用多种结算工具调拨、核对、管理资金等工作,体现选手对多种结算方式与平台的应用水平、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会计岗位根据企业财务核算制度及会计准则完成审核业务单据、核算日常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成本归集与分配、核对与分析账表数据等工作,体现选手高效的会计信息收集和输出能力、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坚持准则的职业操守。
税务会计岗位根据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完成审核、辨识发票,税费计算、网上报税及税务筹划等工作,体现选手税收法规政策的应用水平、税务风险控制意识及灵活应变能力。
三、 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学校可报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队员、2名指导教师组成。
四、 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2018年12月8号,竞赛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五、 竞赛平台
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竞赛平台和技术支持,竞赛期间免费使用。
六、 奖项设定
1.团体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20%、30%、30%、2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得团体奖的参赛队队员获相应等级的奖项。
2.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 参赛费用
参赛费用:2400元/队(含3名参赛队员和2名指导教师),用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宣传、场地、设备、评审等费用。
参赛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由参赛院校自行承担,食宿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参赛队将参赛费用交至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由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具正式发票,各参赛队可提前将参赛费汇至以下账户(转账请注明“学校”),也可报到时现场缴纳现金或刷卡。
开户名: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110060437018010014319。
八、 联络方式
参赛院校填写《2018年“畅享杯”全国财会技能大赛(高职组)回执及报名表》并于2018年11月25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表原件于参赛报到时交纳。
联系人:李春华 17710188054,lich@itmc.cn,QQ群:23605190
九、 其他
1、本次竞赛的竞赛规程和软件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发布。
2、比赛期间请各参赛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竞赛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acfo.com
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tmc.cn
附件:《2018年“畅享杯”全国财会技能大赛(高职组)回执及报名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2018年“畅享杯”全国财会技能大赛(高职组)回执及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