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
框架(讨论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中总协[2018]9号
各地方协会、分会、南京代表处,各会员及会员单位:
为推动管理会计发展,加快管理会计人才培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和“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等系列文件,通过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调查研究,在吸取国内管理会计研究和实践成果、国外经验并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撰了《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讨论稿)》,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的条款,经中总协理事(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适时作为团体标准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使之切实发挥作用,请各地方协会、分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至中总协科研部。
讨论修改的主要方面:
1、《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讨论稿)》中各种能力的名称、划分及内容是否切合实际?我国管理会计人才应具备哪些职业能力?
2、《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讨论稿)》中初、中、高
三级管理会计人员应具备工作能力划分是否准确;对相关能力的描述是否准确;各级之间衔接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有遗漏等等。
3、其他相关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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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讨论稿)》。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论述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能力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