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总协〔2016〕24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会员:
经各方面的努力,2014-2015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顺利完成,现已结集出版。管理会计案例是对如何运用财政部颁发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实例示范。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为单位提供直观的参考借鉴,是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指导实践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也是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区别于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一大特色。为促进加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不断总结提炼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二、活动目标
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是系统整合管理会计理论研究资源、总结提炼实践做法经验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征集、评选活动,促进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的完善,提高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提升其价值创造力,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代表处,各会员单位及会员,鼓励社会其他人员积极参与,时间上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撰写的管理会计案例。
四、征集要求
1. 由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负责典型案例的初选工作,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动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并推荐上报三个以上典型案例。
尚未建立总会计师协会的地区或系统的申报单位及高校科研单位人员,直接加入我会的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可将符合甄选要求的案例直接上交至中总协,由中总协秘书处组织进行案例初选工作。
2.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体现个性化、创新性,本次案例征集不发布案例模版。建议各单位在总结撰写案例过程中参考境外权威机构和国内高校的经验。
3.初选案例上报之后,由中总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优秀管理会计案例,录入案例库并编辑出版。
4、协会有使用征集案例成果的权力。
五、案例要求
1.案例原则
本次上报案例按照成本管理、全面预算、业绩考核等方面进行指导分类,具体原则如下:
(1)客观性。案例必须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2)典型性。案例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反映管理会计方面的方法和经验等。
(3)启发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
2.案例结构
推荐案例按照“案例名、摘要、正文、评析、附录”的顺序编写,其中:
(1)“案例名”指本案例的名称,一般以案例本身的事件为名,可以适当的填加副标题。
(2)“摘要”是指案例的概括说明,一般简要说明单位的背景、主要特点及实施的效果。
(3)“正文”就是案例的全面论述,一般应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案例的背景、原则、影响、特点、实施的方法及经验等。
(4)“评析”是指用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对管理行为和方式进行分析,解析管理启示。
(5)“附录”的内容包括对正文的主体需要补充和解释说明的资料。例如:管理会计实施过程中运用的各项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声明”,对所征集的案例内容是否在其它刊物发表作出说明,未声明者视同未发表作品,文责自负。
3.案例格式
(1)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
(2)案例按照word格式输入,附录中的相关的数据可以运用Excel格式。
六、注意事项:
(1)案例征集时间截止2017年7月底。请将电子稿和 6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分别发送到专门的邮箱和地址。
(2)注明案例作者信息:所属省份、分会、会员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中总协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20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1888 \ 88191889;
电子邮箱:kyzx@cacfo.com 联系人: 郭 伟
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案例,中总协将结集出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并推荐到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库。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确保评选出高质量的案例,为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