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解析
暨全国寿险公司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16〕59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保险公司: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中国式智慧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的重大制度创新。截至2016年9月底,保险业在全国31个省(区、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覆盖9.2亿人,占大病保险总覆盖人口的87.6%。大病保险的快速发展,难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包括定位不清、统筹层级低、医疗管控力度小、保障政策不统一、经办险企能力不足等。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大病保险资金安全,根据《保险法》、《会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企业会计准则》等政策法规文件,中国保监会于日前最新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反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拟举办《暂行办法》解析暨全国寿险公司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欢迎各保险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
1、《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解析暨全国寿险公司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工作方案
2、《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解析暨全国寿险公司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工作方案 ·附件2:报名回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