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制度解析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中总秘〔2016〕55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来,财政部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几项具体准则,并于2017年1月1日实施。这对引入权责发生制助力绩效管理目标实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掌握会计准则变化与财务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能力,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特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制度解析”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由《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承办。现将培训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
附件: 1. 培训班工作方案
2.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工作方案 ·附件2: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