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分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
按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开展对分会2013年度的年检工作,现将分会年检报告表(附件一)下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另外,设有基本帐户、有财务收支且进行独立核算的分会,需一并提交由民政部认定的审计机构审计完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名单见附件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今年年检工作提前在春节前完成的要求,请各分会务必于2014年1月 20日前将年检报告、审计报告(各2份)及电子版报送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部。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8191880 联系人:宋威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32室
邮 编:100142
E-mail:huiyuanbu@cacfo.com
附件: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分会年检报告
二、审计机构名单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1):年检报告封面 ·附件一(2):基本情况 ·附件一(3):分会本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附件一(4):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附件一(5):年度检查审查意见 ·附件二:审计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