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设为主页 加为收藏
内容搜索
 
会员登录
登录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协会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中心[2012]107   中总协[2012]42

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

培训班”的通

各会员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1116日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文件),上海已从201211日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国务院2012725日决定:自8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10地。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试点。

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新精神、新要求,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转型前的准备工作,规划转型后的财税管理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研究决定,于20129月在昆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及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由北京华夏星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本专题培训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一二年八月六


·培训班具体安排
·报名回执表



Copyright ? 2018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主办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52535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802026767号
电 话:010-8819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