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会计师项目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授权机构:
税务会计师项目开展两年多来,由于项目定位准确,受到广大财务工作者和企业的重视,得到各地财税部门的支持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已经显示出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全国各地授权培训机构的努力下,税务会计师项目有了持续、稳定的发展,项目建设已日趋成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对税务会计师培训认证项目十分重视,表示积极支持与合作,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2月1日起,参加税务会计师项目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证书》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中心颁发《税务会计师岗位能力证书》。现将补充修订的《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项目手册》、《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招生简章》下发,请遵照执行。
协会要求各授权机构,第一、要继续努力开拓市场,特别是要着眼于大型企业集团涉税复合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兼顾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社会税务、会计服务机构等多方面需求。按照“严格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第二、坚持项目定位,严把“准入关”。在培训招生中的主要对象是在企业为主体的单位中同时具有一定学历、一定工作经验、一定技术职称这三个方面基本条件的人员,“三个一定”必须同时具备,不可缺一。第三、认真组织培训教学,不断加强培训认证全过程的服务与管理。各培训机构负责税务会计师项目的人员,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负责税务会计师项目的人员要保持稳定,以利于项目的持续进行和管理。第四、认真选聘授课教师,注重培训质量与实效。第五、始终按照“严格管理、提高质量” 确保项目稳定、规范、有序进行的要求,要以对学员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认证做好各项工作,为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而共同努力。
附:1、《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项目手册》
2、《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认证招生简章》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税务会计师项目手册(2012 ·附件二税务会计师招生简章(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