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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日前,《中华英才》杂志带着“企业会计造假为屡禁不止”这一问题采访了我会常务副会长刘长琨同志。谈到,总会计师协会在防止企业会计造假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现将专访文章转载如下,谨供参考。

刘长琨解析企业会计造假为何屡禁不止?

 

记者  齐殿斌

 

近年来,随着我国一系列问题企业的曝光,企业会计造假行为也不断显现,这不仅引起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会计造假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有效治理企业会计造假行为?围绕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刘长琨。在他那深入浅出的具体分析中,一个个问题的答案逐渐明朗起来。

    刘长琨公室的书柜里摆满了书籍,办公桌上摆放着厚厚的资料,有一种书卷气息。刘长琨待人平易谦和,初次接触的印象是,他不象一位领导,更象是一位学者。

个别企业存在会计严重造假行为

 

据刘长琨介绍, 200610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二号)》披露,2005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重点检查了94户中央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60家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发现,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个别子公司甚至伪造文件骗取银行资金。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以空头支票冲减应收账款,虚增利润8782万元,其下属子公司2003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1.77亿元……

    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严重。39户房地产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仅为12.22%,而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少数企业甚至通过虚构业务、编造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

检查还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甚至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情况。

话题就是从财政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开始的。刘长琨说,财政部抽样检查94户大型企业的结论是:会计信息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甚至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他认为,财政部的检查结论应当是有权威性的。严重造假虽然不是多数,但不能说问题不严重,因为造假行为本身就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它违背职业操守,腐蚀道德规范,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即使问题是个别的,也不能掉以轻心,何况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问题的严重性还表现在我们至今还没有拿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强有力的措施,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缺乏综合治理的整体思维,缺乏上下一致的统一行动。

当记者问到企业会计造假一般采取什么手段时,长期从事财务监督工作的刘长琨回答说,具体造假手段五花八门,通常使用的手段是在成本与费用上做文章,多计或少计费用,该摊不摊,应提不提,以此调节利润,虚增或隐瞒收入。财政部的公告里已经有所揭示。说到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协同企业作弊问题,刘长琨说:并不是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协同企业作弊,但凡是协同企业作弊的事务所都起了为虎作伥的恶劣作用,应当引起重视。

 

造假根子:利益的驱使与制度的缺陷

 

企业造假的动机是什么?刘长琨认为:就主观动机而言,造假肯定都是为了谋求私利。一是物质利益,一是政治利益。政治利益最终也会转化为物质利益。他举了一个企业领导通过虚报业绩而被提拔的例子后说道:“有些企业领导调节利润、粉饰业绩是为了获得升迁,这和我们对企业领导人的管理还没有完全摆脱党政干部管理模式有关,和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官本位观念有关。所以要解决企业造假问题,仅仅从企业监督管理的微观层面努力是不够的,还要从更高层更宏观的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观念转变方面努力。”

说到企业造假动机,刘长琨特意解释说:“企业会计造假”这种提法很容易引起误解,让人以为会计是造假的主体和主动行为人。其实,“企业会计造假”是指企业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或会计信息欺骗出资人和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虽然由会计人员具体操作,但行为主体是企业而不是会计人员个人,在造假过程中,会计人员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把防范企业会计造假的着力点放在了对会计人员行为的制约上,而对企业领导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约束相对乏力,这也是企业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一个客观原因。

有人认为,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惩处打击力度不够。刘长琨说:惩处乏力只是一个外在的具体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受利益的驱使,造假者能够从造假中获取利益。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目前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建设滞后,企业运营的外部与内部环境都有缺欠。

谈到企业造假与总会计师的关系时,刘长琨认为,作为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最高主管,总会计师不仅负有领导责任,而且负有直接责任。但是总会计师也有难言之隐,那就是我国总会计师的职能目前还没有完全到位。权责不对称,怎么好单方面地追究责任呢?

刘长琨认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的滞后是企业会计造假行为一个重要原因。他介绍说:我国现行的《总会计师条例》是1990年颁布实施的,那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条例》内容已经严重滞后。这是目前我国总会计师不到位的制度根源。总会计师不到位大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不到位,二是职能不到位,三是管理不到位,四是素质不到位。其中以职能不到位尤为突出。有专家认为,总会计师的职能与地位应当与外国的cfo首席财务官)相同。它不仅是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最高主管,而且是企业全面运营与全面发展的最高策划者、决策者与组织者之一,是企业最高领导层的核心成员。总会计师不到位,不能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必然造成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我国现有会计从业人员1000多万,其中总会计师约3万,是领军人物。如果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好了,素质提高了,工作规范了,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必然会相应规范起来,会计造假行为就会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所以,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搞好总会计师队伍建设,做好总会计师行业自律工作,是防止企业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刘长琨表示,企业造假舞弊,会计信息失真,是个世界性的问题。相对而言,我国这方面的问题似乎更普遍更突出一些,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二是企业内部治理不够科学规范。如何防止企业会计造假行为呢?他认为,从宏观管理角度,首要的是要致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近来有专家指出,一些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走了过场。这也是一种企业造假行为,而且危害性更大,因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了,防止企业会计造假才能有根本性的制度上的保障。刘长琨强调,总会计师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如果总会计师制度不完善,就谈不上公司治理的完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遏制造假:总会计师协会可以有所作为

 

刘长琨认为,防止企业会计造假是总会计师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可以大有所为。他介绍说,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正式注册登记成立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中国总会计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协,业务指导单位是国家财政部。协会会长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原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在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张佑才提出,要把协会建设成中国总会计师之家和总会计师与政府、社会相沟通的桥梁,并确定了“家兴、桥通”的奋斗目标。这是对协会职能定位及建设目标的形象性的表述。

多年来,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和张佑才会长的领导下,协会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在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总会计师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协会下设16个行业分会,基本涵盖了各行各业。另外,目前已有19个省市成立了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其他省市正在积极筹备中。由此可以看出,总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分布极广涵盖面很宽的网络型组织。业内业外一致认为,中国总会计师事业,是一项意义重大前途光明的伟大事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负有重大使命、具有重要地位、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行业自律组织。

从政府行政领导者到行业社团组织负责人,刘长琨体会到,行业社团组织的自律作用是政府部门行政手段所代替不了的。他说,现在我们对行业自律组织还重视不够,作用发挥得不够。这也是企业会计造假行为难以有效禁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我认为,搞好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外部条件。对于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和认识。我相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谈到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目前的工作,刘长琨告诉记者,我们正在进行调研,准备在此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总会计师条例》或者立法的建议,争取从法律与法规层面上推动总会计师制度的完善。同时,协会还通过开展理论研讨、组织业务培训、进行资质水平与能力测试等活动,逐步提升总会计师队伍整体素质。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好了,不仅能够有效防止企业会计造假,对于企业的全面发展,都会有积极促进作用。

 

认真检查账目 尽职尽责工作

   

防止造假:国有企业监事会功不可没

 

刘长琨曾担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6年时间。他以亲身工作经历向我们说明,国有企业监事会在防止企业造假方面功不可没。他说,吴邦国同志曾经对监事会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监事会对深化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以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刘长琨介绍说,监事会制度初创于1998年,当时叫稽察特派员,后来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过渡为监事会制度。这一制度与中外以往的监事会制度都不同,其最大特点是外派性。它不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内,监事会成员都是国家派出的公务人员,他们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和企业发生任何经济联系。这样就保证了监督的独立性;监督的有效性也因此有了基本保证。刘长琨还谈了工作实践的感受。监事会制度建立之初,有些国企领导不理解,认为是对他的不信任,思想上产生了抵触情绪。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开展,才逐渐认识到建立监事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监督是现代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没有监督,就谈不上现代管理和科学管理;监督又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现代社会里,不允许有任何不受制约的组织和个人,不允许有任何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权力。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因此可以说,能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是一个人有没有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社会意识的试金石。刘长琨认为,这种思想观念的转变与进步,其意义远远大于监督本身。这是建立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深远意义。

谈到在监事会这段时间的工作体会,刘长琨说:“我在工作中感受最深的一点是改革的艰难:改革的每一点进展,社会的每一点进步,都来之不易,都要付出代价;第二点体会是,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即现在的监事会制度,还很不完善,还有很大缺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第三点体会是,现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一个创新型的体制,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上都需要开拓创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是一个很好的构想,但怎样实现这种结合却是一个很复杂、科学性很强的课题。三项权力集于一身,如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不从根本上转变,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弊端。”

刘长琨还讲述了他经历的一些艰难与风险,颇为感慨地说,这是我人生的一段很重要的经历,如果把这段经历记录下来,可能会是一部畅销书。

 

根治造假: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有原则,都要有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讲真话,办实事,不能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不能做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表面文章。”这是刘长琨面对当前的一种社会现象发出的感慨,也是他为人做事的准则。他说:“由于历史的和多方面的原因所致,我们实在是太习惯于、太善于搞形式主义,太习惯于、太善于做表面文章了;这似乎已经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定势和惯性。对于一切重大方针与决定,都可以用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来应付,以不变应万变。这是一种更普遍、危害更大的造假行为,也是企业会计造假的社会根源。这种风气不根除,企业会计造假行为难以有效遏制,社会难以进步!”

如何根治这种遍及全社会的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呢?刘长琨表示: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的发展方针,就是一剂针对性很强的“良药”。他说:“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革命性命题。这一命题要求彻底改变一切主观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改变一切不切实际、违背科学违背规律的思想和行为,在工作的所有层面和所有环节上,真正做到尊重规律尊重科学。从这一意义上说,这是一次新的思想解放,是一次新的更加深入的思想与工作上的拨乱反正。树立科学发展观旨在从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角度提高人的素质,从而纠正人们的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这是克服形式主义、彻底摆脱弄虚作假历史惯性的治本之策,我们必须认真对待。”

“只有全社会真正树立起了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有可能在科学的基础上能得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有可能真正建立。这是促使企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刘长琨不无忧虑地强调。“如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问题上再走了过场,搞了形式主义,做了表面文章,不仅企业造假问题不能有效遏制,企业改革与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都会成为空谈,没有实现的希望。”

 

说到人生的感悟,刘长琨表情凝重地说,一生中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艰难。他认为,能“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人生的至高境界,也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他说,这一点之所以难以做到,是因为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者常常得到好报,而实事求是者往往要吃亏。这才是造假行为屡禁不止的真正社会根源。这方面历史上有许多沉痛教训。这种现象不根除,造假行为就难以彻底根除。

刘长琨说,他走上从政之路是一个历史的误会,他一生都想成为一位学者,但是未能如愿。他表示,从岗位上退下来之后,想再学习,做一点自己感兴趣的事,在这一过程中“找回自我”。他说,他最近联系现实写了一篇研究《红楼梦》的文章:《大观园里的改革家》,旨在阐释改革家应当具备的品格。他还写了一篇反思历史的散文,题目是《巴西的云》,目的是想告戒人们,不要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他很欣慰地告诉记者,他的这两篇文章得到了杨绛先生的好评。他说,他还想为当代企业家作传。刘长琨在监事会工作期间,接触了不少企业领导。他感到,虽然有一些企业领导出了问题,犯了错误,但绝大多数企业领导是好的,他们在国企改革的第一线,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推动着中国的改革与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是当代英雄……

 

 

(转载于《中华英才》杂志2007.03.01 NO.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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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琨简介

 

刘长琨,196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财政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司长;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由全国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非营利性的全国社会团体。宗旨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推动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团结组织全国各大中型企、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推动企业科学管理,科技创新,为企业改革和经营决策、实施科技兴国、持续发展战略服务。真正成为沟通政府、社会和企业间联系的桥梁,成为各行各业总会计师之家。

(摘自《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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