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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1期)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编                   2006年3月31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外事委员会

200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外事委员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于36日下午在中国电信集团大楼1605会议室召开。董锋秘书长特地到会看望与会的委员并在会议开始时讲了话。外事委员会主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安迪,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鞠新华和外事委员会委员、中水集团总经理郑清智、中远集团总会计师孙月英、纺织分会会长杨东辉、航天分会秘书长胡桂珍、中国电信集团会计处副处长罗来峰出席了会议。兵器工作部秘书长王锁川代表外事委员会委员、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财会审计部主任罗乾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吴安迪主任主持。

董锋秘书长在讲话中首先感谢吴安迪主任和外事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着,董秘书长向委员们介绍了我会将于4月中旬在湖北宜昌召开的理事会会议的筹备情况。最后,董秘书长向各位委员通报了我会2006年外事工作计划中的几个大项,请大家在稍后鞠副主任进行汇报时就相关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这几个大项主要是:1)我会组团参加国际财联在德国举行的第37届世界大会;2)我会参加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咨询团;3)我会增加与国外同业之间的交流,寻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专业组织进行相关合作;4)经由外国专家局立项,组团开展境外培训。

接着,会议首先听取了鞠副主任对我会2005年外事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报。鞠副主任指出,我会2005年的外事工作计划基本完成,其中,组团参加国际财联在菲律宾召开的第36届世界大会,并应国际财联和会议主办方的邀请为大会安排了来自中国的一位大会发言人和三位大会研讨人,是2005年我会外事工作的一大亮点。以此次世界大会为标志,我国的总会计师行业开始在国际企业理财界的舞台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鞠副主任还向委员们重点汇报了他代表我会参加国际财联理事会2005年度会议的有关情况。除了在会上参与对各项预定议程的审议和表决,鞠副主任还根据我会领导的指示,在该次国际财联的理事会会议上通报了我会将不承办国际财联第38届世界大会的决定,并按要求向国际财联的各位理事作了有关说明。鞠副主任就我会这一决定的有关背景及所作的考虑向委员们作了介绍和解释。委员们对我会不承办国际财联第38届世界大会的决定表示支持,同时,委员们认为,造成我会作出这一决定的某些考虑需要认真对待,有的需要及早寻求解决方案。

委员们高兴地看到,我会在2005年度与英、美、日、韩等国的相关专业组织进行了必要的交流,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特别是在参加完国际财联的世界大会之后,我会代表团利用顺访印度的机会,实现了对印度工业联合会的访问,建立了我会与该联合会的联系和沟通渠道,这将为我会的会员单位与印度的企业在今后进行合作和交流提供平台。

会议接着在边听取鞠副主任的汇报和说明的同时,边对我会2006年度的外事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

1、关于保持与国际财联的正常工作关系方面:

委员们认为,国际财联拟于2006年度主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亚洲峰会,由于可能对我国企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导,因此不宜在我国举办。如果国际财联确定在亚洲的其他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举办,我会可通知会员单位自愿参加。

对国际财联拟开展的全球CFO调研项目,委员们认为,由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处于转型的过程中,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也一直在演变,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定型,并且,我国的经济环境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同之处,这使得参与全球的CFO调研后的结果,对我国总会计师行业在国际上的形象是否会有负面影响,对我国的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以及行业的发展能否有真正促进的作用,都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此外,进行此项调研,要分发和回收问卷,还要组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势必涉及一定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对我会将构成不小的负担。委员们建议,我会不宜参加国际财联的此项调研项目。委员们还建议,为配合国家对总会计师条例的修改,我会有必要对我国总会计师的现状进行调研,但有关问卷等需要自行设计,也不宜采用国际财联的问卷。

2、关于开展境外培训方面:

委员们认为,组织我国企业高层财会管理人员赴境外进行专题培训,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但要做就要做好。具体的组团工作非常重要。委员们建议,今年的两个培训项目,最好都由行业或地方组团,或者总会在全国范围内组一个团,另一个交由某个地方或行业去组团。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便利有关出国手续及费用报销等,今后可以考虑与财政部、国资委等政府部门合作举办境外培训项目。参团人员的层次要高,素质要好,人员数量不在多而在于精。进行专业培训,翻译人员的配备十分重要。由于今年是我会第一次组团赴境外培训,缺乏经验,也可以先组一个团,摸索一下经验,等条件进一步成熟后再增加组团频率。另外,在进行培训中还可以把“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起来,把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结合起来。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还可以采用远程教学的方式,请国外的知名学者或专家利用现代电信网络技术向国内的参训人员授课,把“动”与“不动”结合起来。

3、关于组团参加国际财联第37届世界大会方面:

委员们认为,我会一年一度组织的世界大会代表团应成为我会的品牌项目。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好,做成精品。委员们建议,以后组团参加世界大会的文件应只发到地方协会和行业分会,代表的产生应实行配额制。代表的层次要高,出去应能代表中国总会计师的整体水平。出国之前应进行必要的外事纪律教育。会议期间的食宿安排可以考虑采用会议主办方提供的解决方案。对今年德国柏林世界大会后顺访路线的安排,委员们建议考虑北欧有关国家。对方接待单位也可由我会会员单位帮助联系落实。

4、关于参加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咨询团方面:

委员们同意我会加入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咨询团,认为这是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中,我国专业社团组织参与国际有关游戏规则制订的又一重要进展。此项工作关系到我国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应将其作为我会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委员们赞同成立专家工作组,其成员可以从我会在海外上市的会员单位中挑选专业水平高、英语语言能力强的人员,也可以请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专家工作组成员应相对固定,以便能形成定期按要求提供咨询意见的能力。对于工作组的成员是否要作为我会的代表出席咨询团的会议,并不是主要问题,可以根据每次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以及有关成员的具体的情况决定。重要的是在需要的时候工作组的成员能够就所讨论的问题提出意见,该意见能够得到咨询团及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的重视。委员们建议,推荐专家工作组成员的工作可以通过行业分会或地方协会来做。

在审议中,吴主任再次提出,此次参加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咨询团促使我会考虑,是否应吸纳审计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我会,将审计也纳入我会的工作范畴。

5、关于与有关国家专业团体合作交流方面:

委员们认为,对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将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于今年5月在香港举办的有关资本市场的研讨会,我会不一定统一组团。但考虑到与国外有关的专业团体之间的合作,可将该研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我会会员,由会员自行决定与会与否。对于其他拟议中的合作交流项目,委员们将在会后进一步提供相关意见。

审议议程完成后,吴主任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她对各位委员在百忙当中出席本次会议表示感谢,认为这体现了委员们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委员们对各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充分地表达了意见,对做好我会的外事工作极具指导性,很有启发。吴主任特别强调,正如各位委员在发言中所指出的,协会的外事工作有轻重缓急,在做好日常各项外事工作的同时,应注意分清大小轻重,突出重点,将有限的力量集中搞好一两件大事。把重点项目做成精品,带动全局,不断提高协会外事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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