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10〕32号
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
服务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地方协会及分会:
现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服务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方协会、分会参考《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威 010-88191869
附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服务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服务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