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秘〔2010〕12号
关于举办“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于2010年4月26日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帮助企业和主管单位等学习掌握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进行梳理和评估,借鉴国际内控条款(如:萨班斯法案)的执行经验;根据大家的提议和要求,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确定于2010年6月在杭州举办一期“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高级研修班,由北京嘉羽博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现将培训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附件:一、培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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