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中总协[2008]35号
关于举办“大股东增持及上市公司回购A股
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根据今年以来境内外市场的变化,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旨在鼓励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
1、2008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第56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
2、2008年8月28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3、2008年9月18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支持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4、2008年9月2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5、2008年9月24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修订)。
以上措施对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9月份以来,数十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大股东增持公告,增持上市公司一时蔚然成风。但以下一些问题仍令人关注:
1、现在是否最佳的入市时机?如何做到政治任务和经济效
益双丰收?
2、在策略上怎样分配入市资金?
3、何时公告?怎样退出?有关法规在操作流程方面有哪些
具体规定?
基于这些问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定于2008年10月17日下午2:00—5:30在北京美泉宫饭店召开“大股东增持及上市公司回购A股实务研讨会”。会议将邀请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补充规定》等政策法规解读;
2、2009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与资本市场展望;
3、增持及回购股份的操作策略。
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共同探讨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在当前国内外环境下,如何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和企业经营战略和谐发展。同时也为与会者搭建针对大股东增持和上市公司回购A股及相关业务进行交流与相互沟通的平台。热忱期待您的光临!
请各分会、各会员单位组织有关负责人员参会,并将参会回执于10月14日前传真至: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宋 威 010-88191869
传 真:010-88191870
秘朝曦 010-85130692、13718663165
附件:1、会议日程及回执
2、饭店地图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大股东增持及上市公司回购A股实务操作研讨会会议议程 ·饭店地图 |